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3-31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等特殊犯罪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审查逮捕案件的质量,泸州市泸县人民检察院、泸县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审查逮捕阶段为未成年人等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规定了提供法律援助的对象、法律援助的内容和工作方法等。在审查逮捕阶段,对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犯罪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充分体现了对特殊犯罪人员的法律保护,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对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具有重要的意义。(完)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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