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10-29
10月21日,泸县法律援助中心驻广东中山工作站主任张裕泉接到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街道向某的电话:“张主任,谢谢你,谢谢你!七万元到账了!”
向某在广东中山一服装厂务工多年,与该厂老板张某关系甚好。为照顾正在上初中的孩子,年初,向某向张某提出想回到泸州安宁老家,雇请几名缝纫工加工成衣,由张某支付加工费,张某同意。春节后,向某在安宁街上租了厂房,购置了机车,雇请了8名缝纫工干起了为张某代加工的事。
前几个月,向某按时将成衣发给张某,张某也按时支付加工费,工人也按时领到了工薪。但2019年6月开始,向某将代加工的三批成衣发给张某后,张某却一分加工费都没有支付,而向某所雇请的8名工人也没有领到工资。由于工资不能按时发放,工人不再继续生产,还隔三差五催要工钱。向某与张某联系,张某称向某代加工的成衣交货延迟,导致张某与经销商的购销合同不能按约履行,张某还要承担违约责任,张某以此为由拒付加工费。
9月,学校开学,向某无钱支付孩子学杂费,加上工人索要工钱也催得紧,加上又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向某只得亲自到中山要账。但是,向某到了中山,一个月都没有联系上张某。在中山务工的工友的引导下,10月20日,向某找到泸县法律援助中心驻中山工作站,请求提供援助。工作站的同志经审查,向某与张某之间系加工承揽合同法律关系,不符合提供法律援助的条件。介于向某又拖欠了工人工资,工作站的同志在了解情况后,马上用办公室座机与张某联系,张某见是中山当地的电话,便接听了。工作站的同志以大家都姓张为由头,与张某先是套近乎,然后了解他的经营状况,促使对方在毫无戒备的情况下说出真话。
之后,工作站人员告诉张某,已经了解向某与他的纠纷情况,指出不支付加工费的行为是错误的,并建议给予调解,张某同意调解。然而,由于前期张某始终躲避向某不见人,这次如果双方到场见面可能很尴尬,于是,工作站采取电话调解方式进行。
在调解中,工作站的同志了解到向某确实从6月份起没有按期发货,而张某也因资金周转掉了链条,经济上出了问题,暂时拿不出钱来支付加工费,从而造成双方困窘。
经过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张某应付13.5万元加工费,当日转账7万元,剩余65000元在30日内付清。
向某于当日启程赶回泸州。回到泸州后,向某收到款后随即打来电话,于是便出现了开头一幕。(吴晓敏)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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