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日报 发布时间:2013-11-29
●“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确保配房公开、公平、公正
●低保户、残疾人、烈属、孤老在租金、物管费上还能减免

“老婆,房子选好了,是11号楼1单元5楼!2室1厅!等会儿我把手续办完、拿到钥匙就回家!”昨(28)日上午9点多,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沙湾白塔社区低保户唐亮拨通电话,兴奋地跟老婆“汇报”选房情况。当日,临港开发区河湾苑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廉租房)正式面向社会交付使用。唐亮一家四口终于可以结束四处租房的“流浪”日子了。
“我们的保障房共有532套,其中廉租房30套、公租房502套。主要针对无房低保户、城市务工人群、中低收入人群、大中专学校毕业生。”临港开发区国土房管局副局长聂勇谈到,在保障性住房的实物配租和分配上,临港开发区通过“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及社区、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和公示的方式,确保配房公开、公平、公正。
记者在河湾苑保障性住房小区内转了一圈,发现这里的房子不仅水电气全通、绿化到位,而且还配备有社区服务用房、物管、警卫、医疗、公厕、幼儿园,用唐亮的话来说,就是“一点儿不比商品房小区差。”
既然媲美商品房小区,那租住的价格是否会比一般的保障房贵呢?“我觉得不贵,按照政策来算,我家53.86平方米的房子基本不用交租金,物管费每月也只交30多元。”唐亮一家四口皆是低保户,每月家庭收入只有一千多元,还不固定。
“廉租房的租金是每平方米2.53元,公租房租金每平方米6元。如果是低保户、残疾人、烈属、孤老户的家庭,在廉租房这块还有租金上的优惠政策。”聂勇解释道:“按照政策,家里一个低保人口要减12平方米,以此类推按照我们房屋的实际套内面积进行核减。打个比方,如果房子是40平方米,核减以后,2个低保人口核减24平方米以后还剩16平方米,那再按16平方米乘以2.53元,核算每个月的房租。”聂勇向记者解释到。
在物管费上,临港开发区也给出了相应的优惠政策。在《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廉租住房物业管理费补贴规定》文件上,记者看到这样的字样:“一、属低保家庭的,物业管理费补贴60%;二、家庭成员中有残疾的,物业管理费补贴20%;属残疾军人的物业管理费补贴30%;三、家庭成员中有烈属的,物业管理费补贴30%;四、家庭成员均在60岁以上的,物业管理费补贴50%。若租住廉租住房的家庭有上述多种情况的,物业管理费补贴可累计,直至物业管理费100%补贴。”(记者 张茂洁)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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