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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龙马潭:抗拒执行,一男子终获刑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11-18

  “如果事情有变坏的可能,不管这种可能性有多小,它总会发生。”这是墨菲定律的核心要义。

  在法院执行中,不少被执行人习惯性地“躲猫猫”,转移财产,以此对抗执行,认为“不就是欠钱吗,我不信还让我去坐牢”。但往往现实是,这些他们认为不大可能的事却发生了。墨菲定律这一心理学定律在被执行人上得到应验。

  抗拒执行

  熊某某与向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向某应向熊某某交付戴纳肯野玛牌小型轿车一辆。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向某拒不报告车辆去向,声称:“就算坐几年牢也无所谓,也不会履行判决。”

  移送拒执犯罪线索

  因向某拒不报告车辆情况,龙马潭区法院依法决定对其拘留15日、罚款1万元。拘留期满后,向某仍不履行交车义务。向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执行法官遂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宽严相济获缓刑

  立案后,依法对向某实施逮捕。向某此时才认识到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严重性。向某主动与申请执行人熊某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全部义务。

  虽然向某积极履行了义务,但这只能作为其拒不执行判决罪的量刑情节。向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龚鹏 文雯)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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