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12-05
2019年12月4日,是中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日因中国现行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而设立。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旨在“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当日,恰逢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赶集,“12.4”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在大渡口镇人民政府门口设置宣传点。纳溪区人民法院大渡法庭组织干警参加集中宣传活动,与多家镇级执法单位一道走上街头开展法治宣讲。

活动现场,纳溪区法院干警摆设展台、架设横幅,向群众宣讲宪法知识,发放宪法知识、法庭规则、扫黑除恶、莲韵•法护航等宣传资料,大力推介纳溪区法院莲韵•法护航未成年人保护品牌,并积极解答群众的各类法律疑惑和难题。
此次活动,纳溪区法院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应和社会效果。下一步,纳溪区法院还将继续走进机关、企业、村社,大力宣讲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调动群众积极学法用法守法,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意识,使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易正平)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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