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早报 发布时间:2012-05-22
由商务部立项的《酒类行业流通服务规范》国内流通行业标准起草工作近期正式启动,此标准是国内酒类行业流通服务规范的首部标准。据悉,该标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零售供货商专业委员会等部门牵头组织,将于2012年11月前完成。
据了解,国内流通行业标准《酒类行业流通服务规范》重点在于制定酒类企业进入流通行业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条款,生产商与经销商零售商服务承诺、责任划分、评价指标、社会责任等;同时将制定“年份酒”、“原产地追溯”、“先行赔付”、“名优酒”、“文化名酒”、“酒文化”、“酒类服务”、“酒类流通”、“酒类品牌”和“酒类营销”等术语。
制定酒类行业流通服务规范,主要是为了解决市场混乱问题,并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改革开放以后,国家进行过五次名优酒评选,最后一次是在1988年,国家评选出17家金奖名酒企业以及另外数十家银奖名酒企业。从那以后,酒类市场愈加繁荣,“年份酒”、“酒文化”等成为一些企业炒作的噱头,酒类产品标价从数十元蹿升到上千甚至数十万元,市场乱象让消费者不知所从,连经销商也难辨真伪。葡萄酒国家标准已然出台,而白酒的“年份酒”标准10年前就开始酝酿制定,但目前仍是空白。
据悉,目前,已有五粮液、茅台、剑南春、泸州老窖等企业表示支持标准起草,并愿申请为标准起草单位。
相关专家表示,一旦年份酒标准出台,企业对年份酒的标注将遵守严格的规定,市场销售的年份酒也将被没收或责令改正。(据国际商报)(完)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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