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3-01



启动仪式上,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站长肖放对四川省政府、泸州市政府在保护水生物与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她说,两级政府在与农业部联合推动实施赤水河全面禁渔、持续清理整治“绝户网”和涉渔“三无”船舶,打击取缔非法电鱼行为等方面成效显著,有效改善了长江水生物资源管护形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和生态效益。
泸州市副市长付小平介绍,当前全市正坚持打击非法捕捞,保护水生资源,整合渔政、公安、海事等执法力量,全力开展“亮剑”、非法电鱼整治等行动,有效地维护了全市水生物的多样性,促进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泸州将以农业部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为契机,继续加强禁渔期的管理,健全河流休养生息制度,共同开创“共抓大保护”的新时代。

启动仪式上,四川省、泸州市渔政部门以展板的形式在会场作成果展示;农业部向重庆市、云南省、贵州省和四川省执法船队授予“中国渔政亮剑2018”——春季禁渔同步执法行动旗帜。
农业部、长航公安、长江海事,重庆市、云南省、贵州省和四川省、泸州市渔业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各地渔政执法人员代表,以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志愿者和渔民代表参加启动仪式。


据了解,农业部联合公安、水警、海事、边防、海警等执法力量组成特编船队,在长江上、中、下游,翻阳湖、洞庭湖等7地同时开展“亮剑2018”——春季禁渔执法行动,开展“禁渔期全时段、禁渔区全覆盖”巡船执法,是迄今为止参与部门最多、规模最大、涉及范围最广的渔政执法行动,宣示了渔业管理部门全面做好禁渔期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积极落实“共抓大保护”的信心和决心。
据悉,多部门联合执法,明确了共同的职责范围,使渔政执法力量得到有效补充。按照安排部署,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渔政执法机构将坚持水陆联动,节假日不松懈,做到水上打、岸上堵、市场查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对破坏保护区等重要水域生态资源、禁渔期使用“绝户网”以及电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露头就打,有案必查、重拳出击。(康安友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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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3月1日—6月30日是水域禁渔期,每年此时为天然水域野生河鱼交配、产卵、幼鱼生长的关键时节,禁渔期间,泸州市所有天然水域禁止捕捞,禁止游钓和水禽放养,严禁电鱼、炸鱼和毒鱼;严禁销售、收购、经营非法捕捞的天然野生鱼类。对非法捕捞、非法贩卖野生河鱼、电鱼、炸鱼、毒鱼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处。(完)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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