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2-28




2月28日,中国渔政亮剑2018——春季禁渔同步渔政执法行动长江上游分会场在泸州市江阳区澄溪口冬泳基地举行启动仪式,中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站长肖放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泸州市副市长付小平等相关领导出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3月1日—6月30日是水域禁渔期,每年此时为天然水域野生河鱼交配、产卵、幼鱼生长的关键时节,禁渔期间,泸州市所有天然水域禁止捕捞,禁止游钓和水禽放养,严禁电鱼、炸鱼和毒鱼;严禁销售、收购、经营非法捕捞的天然野生鱼类。对非法捕捞、非法贩卖野生河鱼、电鱼、炸鱼、毒鱼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处。(康安友摄 影报道)
编辑:康安友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