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5-11-11
为增强社区矫正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的法治意识,预防社区矫正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再犯罪。11月11日上午,泸县天兴司法所召集全镇所有社区矫正人员和在家的安置帮教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通过自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法条、司法所工作人员解读与集体讨论,所有人员都了解到“医闹”“网上造谣”“找人替考”“代考”“虐待”“竞速驾驶”等行为被纳入刑法制裁。
学习活动结束后,社区矫正人员纷纷表示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不能稀里糊涂犯法,更不会知法犯法,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万明丰)
编辑: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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