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4-27
2018年3月全国“两会”的胜利召开,通过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选举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人员,标志着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新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开展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了压倒性胜利。为了纵深推进从严治党,加强党中央对反腐败的集中统一领导,整合反腐败力量,实现监察全覆盖,构建统一指挥、权威高效的反腐体系,党中央决定实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目前,国家监察法已经正式生效,通过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组建监察委,进一步明确职责权限、履职程序、方法手段、保障机制等,为监察委依法履职尽责提供法律依据。
作为一名党员,我们首先要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监察法,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思想、目标、要求作为自己日常学习的重点内容,加强学习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监察体制,有利于继续强化不敢腐的思想意识,在每个人的心中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性。我们的国家监察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问责,严厉惩治腐败;既是深化改革、健全法治,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也是加强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其次,作为纪检队伍的工作员要认真学习监察法草案,明确深化改革、健全法治,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重要意义,深刻理解和把握国家监察工作的职能范围、程序措施和体制机制,真真正正的做到“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最后,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法律是准绳,道德是基石,我们在纵深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同时,还要加强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打造成为一支人民信赖、风清气正、廉洁的党员队伍。(鹤顶红酒家)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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