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1-08-12
出事的13号楼已经停止施工
10日下午4点30分左右,自贡市贡井区金江·四季花城二期在建13号楼15层发生一起民工高坠事件,经查,从楼上跌落的民工龚某,系自贡市成佳镇人,是一名搬运工,目前警方已经排除他人加害的可能,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11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金江·四季花城在建的12号、13楼已经停止施工,一位刚从眉山到自贡来负责小区内路面修建的张师傅(化名)告诉记者,当他们(11日)上午到达这里的时候,时不时有工人提醒他们“注意安全,昨天这里死人了”。在11号楼工作的一位工人告诉记者:“昨天这里确实是死人了,120都来了,听说是从一个啥子堆放材料的台子上落下来的,具体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清楚,我当时正在这(11号楼)上面做事,没有过去看。”
随后,记者来到出事的13号楼,这里已经停止了施工建设,楼下面到处堆放着建筑材料。一位从外地到自贡来打工的工人告诉记者:“这里今天停工了,说是搞什么安全大检查,我们只有在这里等到起,”,对于什么时候能够复工,工人们都摇头说不知道。
当被记者问道10下午是否有工人从楼上跌落的事实时,工人要么说不知道,要么干脆走开,什么都不说。
负责调查此事的筱溪街派出所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楼盘为框架结构,在屋内砌墙施工时,一般是头一天用升降机把砖运到楼上,然后由搬运工运到房屋内部。事发时,楼内只有搬运工龚某一人,因此基本排出他人加害的可能,分析为在搬运时不慎跌落,当场死亡。
目前,安监、公安正在进一步调查这起事件的原因,并责成施工单位配合调查,以此为教训,加强安全管理。(完)罗暄 熊强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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