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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漫:交警酒驾 “罪加一等”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6-20

    16日晚,陕西渭南一辆轿车将在路边纳凉的六旬老人撞伤,随后肇事司机想趁机溜走时被周围人群拦下,据目击者称肇事者满身酒气。19日,渭南市警方核实,肇事者为渭南市交警支队的中队长刘锦存,其血样已送到西安有关部门鉴定,目前刘锦存已被停职。

    在我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酒后驾车致人死伤的案件层出不穷,只是此次事件与众不同的是肇事者特殊的身份,作为执法者,刘某以身试法的行为严重削弱了交警的形象,损害了政府公信力,更为恶劣的是事发之后,刘某不仅没有采取措施挽救还企图逃逸,这么多不应该发生在最不应该的人身上,除了遗憾,除了谴责,更应该的是从中吸取教训。

    所幸的是,肇事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相关领导引起了高度重视,组成联合调查组,彻查此事,并表示如发现违法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人无完人,我们固然不可能要求每个执法者都完美无瑕,都具有毫无瑕疵的品质,但作为执法者,一个最基本的素质是能够做到以身作则,秉公执法。这次事件所反映的并非一个交警的问题,也绝非偶然事件,我们应该从中看到的是执法者队伍所存在的问题,并从此次事件中深挖问题源头,彻底根治执法违法问题,这不仅是执法者、公务人员的职责所在更是对民众负责对社会负责。(完)作者:泸州市古蔺县太平镇  罗漫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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