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5-04
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近日发布《2015年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报告显示,当前以“潜规则”为名,受贿、索贿现象仍然不在少数。个别领导干部认为,逢年过节收些礼品、礼金是人之常情,并不为过,最多算是违纪;更有甚者,对于“吃回扣”“拉关系”等认为是市场“潜规则”、是社会普遍现象,难以自律。(人民网)
不知何时,“潜规则”一词成为许多人推崇信奉的为人处事的不二法门,个别领导干部把“吃回扣”、过节收送礼金当作为官处世的“潜规则”。可什么是潜规则?简单地说,就是在我们的现实“规则”后所隐藏着的另一种规则,某些在实际上得到遵从的规矩,背离了正义观念或正式制度规定,侵犯了主流意识形态或正式制度所维护的利益,因此,不得不以隐蔽的形式存在。通过这种隐蔽,当事人将正式规则的代表屏蔽于局部互动之外,或者将代表拉入私下交易之中,凭借这种私下的规则替换,获取正式规则所不能提供的利益。
这种“潜规则”阴影下的领导干部的处境和抉择损害的是群众的利益,“潜规则”的背后掩藏的是真腐败,他们妄图把这种“潜规则”作为自己贪腐的“遮羞布”,来满足自己的私欲。在中央和地方严惩职务犯罪的大背景下,一些腐败分子“另辟蹊径”,以“借钱”“入股”“帮忙”“人情往来”等表现形式的新型受贿犯罪屡屡发生。这种以“潜规则”为名的受贿,只不过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罢了,其实质是权力寻租,是一种更为隐蔽的腐败犯罪。
如何才能撕掉"潜规则”这块“遮羞布”,把贪腐裸露在正义的阳光下,接受人民的审判?笔者认为,要大力提倡规则意识,坚决反对“潜规则”意识。既要让合理的地方“露出表面”,大家共同遵守,又不要让合理的和不合理的都“潜”下去,那些“不露在表面”的就要让它露不出来,灭其于初始状态,不然,等这些“潜规则”大行其道,那就晚了。国家应该不断完善明规则,吸纳“潜规则”中合理之处整合予以规定,其不合理之处一定坚决消灭,使规则意识不断进步。
常思贪欲之害,常戒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德。为官者,要独善其身,要守规矩、讲政治,绝不按“潜规则”做事,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位卑未敢有贪念,权重更常思清廉”。无论何时何地,无论是身居高位,还是一介小科员,都要时刻牢记人民公仆的身份,常思正直清廉。(石秋:四川绵阳市盐亭县)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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