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 发布时间:2016-05-26
四川省环保厅透露,从6月1日起,全省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将启动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工作,预报未来3天的空气质量,包括城市空气质量等级级别(含跨级)、AQI指数范围(±15)、首要污染物等。
省级发布工作由省监测总站负责,城市级发布工作由各市(州)环保局负责。发布渠道包括:各级环保主管部门及监测站门户网站、相关微博微信、空气质量APP等。市民登录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官网等网站或下载相关空气质量APP,就可查询到。(记者 李彦琴)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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