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4-13
2010年以来,泸县人民政府先后出台有关“民办公助、先建后补”的文件和管理办法,突出农民受益主体、出资出劳主体和建设管理监督主体,全面推进小农水重点县建设。
一是明确主体加强管理。根据“民办公助”的建设管理的要求,把项目实施主体明确为项目村、社及农户是实施主体,具体负责工程招标、施工协调、质量监督等具体实施管理工作,较好地调动和发挥了群众兴办水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项目决策民意含金量更高、管理更富实效。建立政府监督和群众监管结合的监督监管体系,成立县督导组,项目区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从前期工作开始就开展全过程监督,做到早介入、早督查,具体监督工程建设数量、资金和进度;
二是尊重民意竞争定项。由项目村结合本村实际,自主地向项目镇申报、项目镇向县政府申报,然后由项目镇组织,县水务、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参与,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参加竞争,最后根据各村的水利基础条件、农民办水利的积极性、能否集中成片等条件确定项目村;
三是民主决策确定方案。项目在申报环节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方式确定小农水工程的建设地点、主要内容和型式,把工程建在受益群众最需要的地方。由县水务局及项目镇相关技术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帮助形成项目设计方案,通过村民代表进行“一事一议”进行决策,选择节约投资、技术可行的经济合理方案;
四是因地制宜落实建设方式。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避免 “一刀切”,由项目村组织、县主管部门和项目镇协助,项目村自行采取合适的招标、施工组织等建设方式,蓄水池、山坪塘等工程交给农户和用水户协会自行建设,渠系、泵站等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较大的工程采取简易招标,由项目村民主抉择选择施工队伍的方式实施。
五是先建后补定额奖补。按照“民办公助”的管理办法,实行先建后补的建设方式,工程完工后,由相关部门验收,按文件规定标准补助国家资金。对不同实施方式采取不同补助,蓄水池、山坪塘建设鼓励群众直接建设实施的,对渠道、泵站等实行招标由施工队伍实施的项目,县水务局将按补助标准资金补助项目村,再由项目村划拨到施工队伍。(完)泸县水务局 陈乾才 唐国帮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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