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7-17
现实生活中,少数干部不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把上级监督视为对自己不信任、不放心,把同级监督视为跟自己过不去、找麻烦,把下级监督视为让自己丢面子、失威信,不仅不配合支持监督,而且千方百计逃避、拒绝监督。这些认识和做法都是十分错误的。( 《 人民日报 》 7月16日 )
笔者认为,在一些监督体系还不尽完善,还在进一步探索建立健全系统性监督机制的地方,领导干部应当以“心”为公,以“心”为民,以“心”正人,保持良好的干部作风,树立***人的高尚形象。
以“心”为公。古语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领导干部之创业平台、职权职位均为党和人民所给,在其位谋其职,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为党忠心,为民忠诚,以“心”相许,不图私利,兼济天下。一心扑于党的事业,废寝忘食、忘我工作,迎接新形势、新挑战,当仁不让,励精图治,创造新业绩,树立新标杆。
以“心”为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领导干部要为民施行仁义,以仁施政,诚心诚意为民施以“仁爱”之心,得以“人和”之势,方能顺民心,达民意,领导干部的战略决策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和赞同,并得以顺利施行。方能展现党的风采,显现党的丰功伟业。
以“心”正人。领导干部要拥有积极上向的核心基因,淡定心态,乐于奉献。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一个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事业和人生的典范,规范自身的言行,借党的工作平台,以实际行动,践行奇迹,挥写辉煌。用以“证名”并影响和感化党员、干部、群众。(完)作者:浣溪沙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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