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7-17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年8月1日起,江苏淮安将实施拟任干部财产公示制度。公示内容会记入干部廉政信用档案,不申报或隐瞒重大财产的拟任干部将被取消任职资格。根据规定,公示对象是,该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拟提拔的乡(科)级以上干部。公示财产的范围包括:房产、车辆、投资、存款、债务等五类财产情况。另外,干部本人的存款和借款等内容也包括在内。( 2012年07月17日05:39 齐鲁晚报)
建立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从中国的情况来看,对于反腐败具特别重要性,因而被社会寄以厚望。这些年,要求对官员财产申报予以立法的呼声从未间断。与新疆阿勒泰、浙江慈溪、江西黎川等一批早前进行试点的地方相比,淮安今次对拟任干部的财产公示,具有以下几个显著区别:
公示对象限定为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拟提拔的乡(科)级以上干部,从而明确将官员财产公示与干部任职挂钩。在官员财产公示问题上,之所以一些地方的试点做法无法在全国推广开来,症结之一在于担忧官员反对。因此,为减少阻力,学界曾提出几个方案作为切入口,比如,从新考录、提职的公职人员开始实施,逐步扩大至所有的公职人员;或者选取部分领域试点,如工程建设、政法等领域,逐步推行到其他领域。从新提拔官员开始推进财产公示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在于,既然他们的目标是追求政治进步,也就更有动力接受财产公开。
公示财产的范围更宽,规定更详细,不仅包括房产、车辆、投资、存款、债务等五类财产情况,而且还设定了“其他需要说明的财产情况”作为“兜底条款”。此外,除了本人的财产情况,拟任干部配偶、子女投资或注册企业、公司的情况也在必须公示之列。这就基本上囊括了公示者所有能涉及的财产状况,杜绝了可能的遗漏之处。这样宽泛规定的好处在于,谁如果有不当收入和财产,可以很清楚地得到反映;谁想隐瞒收入和财产,也很困难
提出了惩罚措施。前述一些试点地方由于不和升迁等挂钩,从而在对财产申报不实者的惩处上,也没有足够强的力度,甚至没有处罚措施。淮安对此有很大改变,拟提拔人选的公示情况不仅被录入廉政档案和信用管理系统,如在公示期间或提拔后,有隐瞒重大财产情况的,将取消其任职资格;而且还规定,对不按要求进行财产申报公示的地区和部门,要追究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这就杜绝了公示中可能存在的人情因素,促使单位和领导不敢不重视公示工作。
从上述三点来看,淮安的财产公示应该说是迄今公示力度最大的,值得称颂。干部财产公示制度历来为反腐倡廉中关注度极高的焦点,去年9月14日,温家宝总理在出席第五届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和企业家座谈会时指出,逐步推进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的落实,是防止干部贪污腐败的重要措施,也是反腐倡廉最为根本的制度保障。公职人员申报并公布家庭财产接受社会监督,是世界许多国家通行已久的制度,并被公认为“阳光法案”和“反腐利器”。公示拟任干部财产对于加强干部的监督和管理、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说中国的反腐倡廉更进了一步。清正廉洁是为官者最基本的官德,也是从政者的政治底线。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公正廉洁,营造清风正气上,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责无旁贷因此,干部财产公示制度应得到有效的施行,要让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能够迅速落实,从而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新突破,确保公权部门更加的积极、主动、务实、廉洁的为民服务,确保每一个领导干部能够光明磊落、一身正气的服务人民群众。(完)作者:古蔺县二郎镇 曹增艳
编辑:马庆娟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