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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艺:城市管理靠“法”不是“罚”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8-21

    根据报道,如果你在邵阳城区违章停车,立马就会有一群市容监督员“包围”过来,并开出一张10元罚单。8月17日,记者赴邵阳调查。根据邵阳市城管局翻印的《市容环境监督员执法手册》,市容监督员的罚金将上缴给区财政,及时结算后,其中80%将返还奖励给监督员本人。(《潇湘晨报》8月21日)

    监督员无执法权,开罚单不合适。尽管城管监督员能够缓解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但这种做法还是不足取。城市管理是城市政府重要的社会管理职能,是一项执法行为,而执法资格和执法手段是不能任意外包给个人的的。对违法人员和违法现象,监督员并没有执法的权力,更不能以城管之名进行处罚。

    罚款“提成”,既不合理更不合法。以改革推动社会管理科学化的思路是对的,但绝不意味着可以转移或放弃本该由政府掌握的行政执法权。邵阳临聘监督员,并赋予罚款提成的权利,实质就是对行政执法权的转移或放弃。在现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违规也违法。

    城管部门职能、权力高度集中,对配合完成城市主政者拍板建造的形象工程、决意实现的城市风貌,可以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高效落实作用。同时这也进一步驱动了更多的职能职责、执法权限向城管部门集中。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应该更多地去考虑如何监督约束,在城市管理中用好“法”,而不是“罚”。(完)作者:纳溪区天仙镇 肖艺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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