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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敏 薛永贤:叙永交通安全状况、分析及管理对策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7-08

     随着社会经济建设步伐的发展和加快,叙永县农村道路交通飞速发展,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日新月异,农村机动车和驾驶员数量迅猛增加,由于管理的滞后和其他相关因素的影响,造成人、车、路矛盾加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加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无牌无证上路”、“无证驾车”、农用车载客、报废车上路、“黑面的”、“黑摩的”载客且严重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致使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案率居高不下,已成为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加强农村县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交通事故,是当前各级交通管理部门面临的重大紧迫性问题。

      一、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状

    (一)、车辆发展迅猛,种类繁杂,安全技术状况令人堪忧。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农村机动车有了大幅度增长,原先以交通运输为致富门路的格局被打破,大量的机动车辆被用作生产和生活工具而进入农村家庭,且种类繁多,流动性大。据统计,叙永县农村现有机动车6万余辆,其中以摩托车为主体的车辆达4万余辆,占全县车辆总数的一半以上,去年以来,摩托车下乡,农民得到了实惠。近年来,各路商贩销售的电瓶摩托车价廉便捷,销售率增高,农村农民70%的家庭都拥有一台以上摩托车。车辆驾驶人成份呈显“多元化”,一车多驾,父子、兄弟同开一辆车等现象十分普遍。近两年来年均增长率达25%以上。不仅仅车辆的数量增多,而且车辆的性能、质量、种类、品种千差万别,也是过去所无法比拟的。

    (二)、农村车辆交易频繁,法定手续不齐全,一旦肇事,极难查究,给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因此,以摩托车为重点的车辆已成为农村交通事故的一大重点隐患。同时,由于大量车辆的漏管,不参加保险的问题十分普遍,发生交通事故后给处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不利因素。

    (三)、交通参与者成份复杂,素质参差不齐,安全意识淡薄。车辆的增多必然带来驾驶员的增加。随着人、财、物的大流动,出行人数的增多,尤其是近几年车辆驾驶已不再是专门职业,驾驶机动车辆已成为广大群众生活中的一项基本技术,驾驶员队伍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已逐步向社会化方向发展,向各个阶层扩展。由于受多年来计划经济体制下管理模式的束缚,对这种量大面广、过于分散的驾驶员队伍还缺乏行之有效的教育管理措施,他们的交通法制意识淡薄,交通安全意识肤浅,交通违法现象相当严重。据统计,目前叙永县农村有机动车驾驶员近30万名,而这些驾驶员中不乏有驾驶技术差、没有经过严格考试和培训的人员,为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同时,由于在乡村道路上从事运输和出行驾车的人员大多是周边农村出来的,他们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对道路上各种情况的估计、判断能力不强,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特别是驾龄较短的出事率较高。再是由于长期以来疏于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农民缺乏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交通安全意识普遍淡薄,行车走路我行我素,交通违章比较严重。

    (四)、道路与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严重失调,行车环境和条件较差。近年来,叙永县农村县乡道路建设突飞猛进,不仅线路延长、路面拓宽,而且质量明显提高,基本实现了“村村通”、网络化和等级化,某些路段打了水泥路面。大部分乡镇基本达到镇镇相连,村村互通,使农村交通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车速明显提高。但是,由于农村道路属平面混合道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未及时跟上,许多急弯、陡坡路段、交叉路口无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路面普遍狭窄,且弯多、坡陡、视距差,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同时,道路的使用率不高,违章占道现象严重,乡镇公路沿线乱挖乱建、堆物占道、乱设摊点等等,严重影响公路交通的正常通行;因此,目前农村道路基础设施条件仍不能适应机动车辆快速发展的形势和现代交通的需求。

    (五)、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薄弱,交通执法未能保持长期严管势头。多年来,泸州市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十分薄弱,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模式和管理机制很不健全。一方面由于县乡道路分布广、里程长、路网密,加上警力紧张、经费不足以及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程度不够等因素,造成大部分县乡道路基本上处于失控状态,交通违法无人查、无人管,虽然乡镇派出所经常多次组织警力深入到县乡道路进行集中整治,但管理的覆盖面毕竟有限,成效并不是十分明显。另一方面,因公安机关将乡、村道的违法外罚和监管责任落实到全县各派出所协管,派出所存在警力不足、交通执法装备不足,执法业务不熟等特定原因,致使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不能形成长期严管势头,存在着“紧一阵,松一阵”的现象。

    (六)、农村车辆交通违法严重。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摩托车已经成为农村群众最流行的出行工具,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成为最方便的运输工具,但由于农村天远地偏,大部分驾驶人,未经专门机构培训,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未能掌握机动车安全驾驶技术,未能正确解读交通标志、标线所表含义,对现实的交通安全隐患盲然无知或熟视无睹,交通违法现象突出。这些人普遍文化水平不高,交通安全意识、谈薄,对交通法律法规一知半解,无证驾车、驾驶无牌车辆、驾乘二轮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驾驶报废车及安全设施不全的车辆上路行驶,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农用车违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在农村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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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新情况认识不足,没有形成稳定有效的管理机制。长期以来,交通管理工作存在着“重城市、轻农村,重干线公路、轻县乡道路”的倾向,忽视了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工作,应对措施没有跟上,缺乏对策性研究,尤其是较偏远乡村更成为交通管理的薄弱环节。

    (二)管理及教育模式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当前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农村交通工具种类多、数量大,逐渐富裕起来的农民驾驶员已形成一支庞大的队伍。对此,交警部门缺乏必要的准备和应对措施,依然沿用陈旧单一的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客观条件的变化。仅就叙永县农村机动车及驾驶员管理而言,失控漏管突出的原因就在于管理力度的相对削弱。农村机动车辆迅猛增加,而管理部门在注册发牌的同时,管理措施没有跟上。由于管理无法延伸至乡村,有些穿行于乡村的农民购车营运却不办理牌证,有的上牌之后就万事大吉,连年度检验都不参加。尽管交警大队车管部门每年都要下乡办证办照,办理登记入户手续,但始终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

    (三)交警警力严重不足。目前叙永县基层交警管理好主干道路都很困难,而农村道路点多、线长、面广,管理难度大,因此管理工作无法向乡村道路延伸。与警力不足形成强烈反差的却是农村道路里程和交通流量的成倍增长。

    三、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思路和对策

    针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应当努力改革农村交通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改变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现状,改善农村交通安全形势,达到消除违章和隐患,预防和减少事故的目的。笔者认为应当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和完善乡镇道路交通管理社会化工作机制。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不能只靠交警单兵作战,要争取地方政府尤其是乡镇政府的大力支持,效法治安联防体制,成立县(市)、乡(镇)、村三级管理领导机构,建立政府领导、交警和派出所为主力、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机制。一方面由县政府与各乡镇和交通、农机、安监、宣传、教育等有关部门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建立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安全形势分析研究制度、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尤其要明确教育部门和学校负责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交警部门和乡镇派出所负责县乡道路交通的监督和交通违法查纠,从而形成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部门治理、源头管理责任有部门落实、宣传教育有部门开展、严重违章有部门查处的局面。另一方面由各乡镇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层层传递落实到各村、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依托基层单位或组织开展管理和教育,组织广大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二)实行派出所和交警中队共同管理乡镇道路的勤务机制。要改革管理体制,加强警种间协调,明确派出所和交警中队在乡镇道路管理上的职责任务,充分挖掘警力资源。一、依托派出所管片优势,加强乡镇道路交通管理。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纳入派出所责任和考核范围,明确各派出所主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和交通民警,负责辖区乡镇道路上日常交通秩序管理,处理辖区乡镇道路上的一般以下交通事故。并由交警部门对派出所交通管理民警进行业务轮训,在乡镇道路交通管理业务上,派出所接受辖区交警中队的指导。二、科学划分管段,落实交警责任。在派出所管理的基础上,根据交警的工作量、乡村道路与省道、县道之间的地理位置,落实交警乡镇道路管理责任,以查处严重交通违法、排查路段隐患、整治重点路段时段等为主,积极配合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加强对乡镇道路的管理,并将工作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三、在警力安排上向乡村倾斜,建立乡镇交警中队或派驻交警到派出所,实行区域化责任管理,强化对乡村道路的监控和巡查,搞好事故黑点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查纠交通违章行为。

    (三)建立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一是加强驾驶员教育管理。充分利用驾驶员协会、驾驶员所在村社和单位的组织管理职能,强化驾驶员法制教育和责任意识教育。同时交警部门要深入农村,配合协会、村社和单位适时组织农村驾驶员进行交通法规宣传教育和安全常识教育,对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做到经常化,确保驾驶员素质有明显提高。二是公安交警部门要以开展“五进”活动为契机,以村委会、学校为依托,以农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其次,集中组织农村中小学生上交通安全课,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完善农村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栏、橱窗等设施,及时更新宣传内容。三是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把宣传教育与执勤执法结合起来,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做到纠正一起、教育一起。四是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开办专栏,通过农村邮政,传送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建立和完善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渠道。

    (四)实行农村交通管理上门服务制度。农村机动车管理工作量大面广,任务繁重。造成农村大量无牌无证、未检未审车辆违章行驶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远离市区,上牌办证、检验审验很不方便,且手续繁杂,以及收费较高、群众难以承受。针对这些实际情况,交警业务部门应增强服务意识,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深入农村,掌握农村公路沿线车辆、驾车人的基本情况,了解群众所需,适时派出民警下到农村开展上门服务,为群众车辆办理牌证,最大限度地简化办事程序,降低行政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开收费标准和项目,把服务措施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为农民提供方便,打消农村驾驶员的顾虑,提高农村群众办理牌证的积极性,提高机动车纳管率,解决农村公路交通中车辆无牌、驾车人无证的突出问题,帮助农民依法参与交通。(完)叙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李敏 薛永贤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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