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9-05
所有公务接待必须在“政府食堂”进行,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统一签发接待单和菜谱;陪餐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每人每餐15元标准;不发烟;工作日中午不上酒……在近一年中,广安市广安区肖溪镇政府自办的食堂没一分钱利润,但为镇上节约了近20万元接待费,被当地干部称为“廉政食堂”。(《华西都市报》9月5日)
自办食堂,没有利润却能让职工吃饭吃好,还可以一年节约近20万元开支。肖溪镇政府的“廉政食堂”理当成为一项亮点工程,在更多的乡镇地区推广。
从“廉政食堂”的整个运作来看,已经算是非常成功和非常完善的模式。由镇政府聘请厨师和服务员,镇上再兼职团长、副团长,构成一个完整的食堂管理机构。从制度上的制定和监督上,肖溪镇也有自己的特色:镇纪委全监督,硬性规定食堂不对外营业,必须零利润。再从一些细节的处理上,自己买油买菜,自己炒菜洗碗,既节约了成本,还干净卫生,没了“地沟油”的担心。在这样的食堂就餐,完全称得上吃的放心吃的满意。
就如有人质疑:接待费每人每餐15元,是否有些低?诚然,倘若要山珍海味那明显不可能,但只是家常便饭的话却可以理解。以十人一桌为例,零利润意味着可以购买150元的菜品,尽管不很丰盛,但仍然能“吃得好”。
就笔者的认知,“廉政食堂”的运作模式值得推广,但仍然有一些细节问题可以在探讨中改进。如该食堂仅针对公务接待和机关人员用餐,就连机关人员的亲戚花钱进食堂也不行,这一点当可酌情通融。此外,譬如各村社的四职干部到政府办事,即使不涉及公务接待,也应该列入可接待范畴。再者,15元的公务接待餐也应该视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用餐标准,如此才更切合实际。
非常欣喜的看到,广安市广安区正在推广“肖溪接待法”。这正是一种“鲢鱼”效应,更是一种“正能量”的传递。笔者真诚的期待,有更多的单位能建立“廉政食堂”,在节约“三公消费”的同时,更为大家拍手称赞。(完)作者:余正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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