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9-06
因被指控收受现金、酒店会员卡等14万元,一审法院曾判处原浦东新区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处(生态处)处长张沛君有期徒刑7年。但张沛君以量刑过重、事实不清等为由提起上诉。昨天下午,市一中院二审开庭审理张沛君涉嫌受贿案。法庭上,张沛君为自己辩解道,“我所收受的钱款都是为了公务招待开支,因为没法入账,往往也没有发票,属于‘潜规则’。”
到底是“潜规则”?还是贪赃枉法?面对如此多的事实面前,公然拿出“潜规则”这个代名词来为自己开脱。在娱乐圈中,曾经爆出沸沸扬扬的“娱乐潜规则”,现在一个有素质、有文化的国家公务员,尽然爆出“公务潜规则”,你会信嘛?
一个小小的处长就可以拿着所谓的“招待费”去接待相关领导,而从常理出发,避开自己的直属上司,这可能吗?不难想象,官虽然不大,但权力到是不小。“收钱为公务”、“手头紧”就可以收受别人钱财,那么所有的贪污受贿腐败份子都这样为自己开脱,视政策法规、法律何在?如此之猖狂,如此之胆大,公然挑战法律的权利,是道德腐败、思想腐败还是作风腐败?这不得不引人深思。
“清者自清,白者自白”,这样拿出“潜规则”、“收钱为公务”的辩解,无疑是毫无意义的。也是公然的挑战法律权利,
难道“潜规则”比法律还大?
要坚决杜绝类似的现象出现,笔者认为要做到以下两点:
一、加强思想、作风、道德建设。全面加强公务员的素质、能力、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加强思想素质建设,增加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多做思想引导。
二、加大处罚力度。在惩治贪污受贿官员上,要加大出发力度,一罚到底,一经查实,即刻免职,不得再予录用。(完)古蔺县检察院 胡攀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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