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8-25
根据泸州市日前出台的《泸州市健康环境营造工程建设实施方案(2016-2017年)》,到2017年,泸州城市建成区公厕覆盖率(每2500-3000人一座)将达到100%;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主城区为97%。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0%以上,乡镇污水处理率不低于55%;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5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不低于35.5%。城市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城市生活饮用水末梢水水质合格率达99%。(完)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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