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晚报 发布时间:2011-08-08
近两年,内江市城区面积在迅速扩大,一幢幢高楼拔地而起,但“上天入地”乱搭乱挖的现象却屡禁不绝,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市容市貌,损害了城市形象,并造成了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
据记者调查,目前我市城市管理执法力量比较薄弱,主管部门、社区、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业主所属单位与业主之间的管理权属不明,沟通协调不畅,监管处罚力度不够等等原因,造成了城市治理“上天入地”违章建筑的工作困难重重——

乱搭乱建

向地下挖

私自增加面积
镜头一 :
东兴区天河街8号附近的“大千华庭”一单元原本只有33层,最近突然变成了34层。
“上天”是否经过了有关部门批准,是否合法,有无安全隐患,成为了居民的担忧。
内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管理科负责人说,“大千华庭”第34层的修建没有向规划管理科提交相关申请。也就是说,“大千华庭”第34层没有经过审批,属于违章建筑,存在安全隐患。
据记者了解,目前“大千华庭”正在处置,但困难较大。
镜头二 :
位于东兴区兴盛路768号南亚风情苑8幢2单元的底楼,两家住户将地面与架空层挖开,向地下挖掘深达1.5米左右,几乎增加了一层楼。
记者看到,底层下面的圈梁清晰可见,排水管道暴露出来,地面已经渗透出水。从整体上看,底层已改造成“房中楼”。
南亚风情苑物业管理工作人员说:“我们只能劝阻,也发了《整改通知书》,开发商还曾经回填过,但我们没有执法权,对这种违章行为,我们也无可奈何……”
南亚风情苑开发商也面临同样的境地,其负责人说:“我们没有执法权,管理起来非常困难,只有在以后的工作中签订好协议,不能‘入地’。”
镜头三 :
8月5日,记者在内江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以下简称“城监大队”)采访时,该大队接到两个群众打来的投诉电话,反映居民正在乱搭乱建。
该大队负责人说,近年来内江城市面积在快速增长,但是“城监大队”的执法队伍不但没有增强,反而还在削弱。面对越来越多的群众投诉,他们除了发出《整改通知书》外,一些业主不配合,不整改,他们也没得办法,只能继续做思想工作。
据了解,仅今年上半年,该大队就接到群众投诉50多件,除少数业主整改,大部分业主和执法队员“躲猫猫”:有的关闭住宅大门,有的关闭手机,有的放出狼狗,有的干脆玩“人间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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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原因 : 利益驱使
“这些乱搭乱建现象,业主都是从自身利益考虑,影响他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从而使自己获利的行为。”内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人说。
“乱搭乱建的现象十分复杂,绝大多数违法者出于私心,目无法律法规,对执法人员极不配合。”该局负责人说。
“住户不能随便改变房屋的结构,改变结构后的房屋是不能进行交易的。”内江市房地产管理局(以下简称“房管局”)监察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说。
据了解,参与乱搭乱建、改变房屋结构的人员构成十分复杂,有的人是为了多挣钱,有的人是为了增加使用面积,还有一些领导干部违章乱搭乱建。
“只要当官的拆了,我们马上就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不少接受采访的市民这样说。
这句话,记者也在“城监大队”得到了证实,执法人员坦率地说,由于个别领导干部的行为不检点,给群众留下了“把柄”。
“如果说乱建的成本是几千元,那我们拆起来就要花费两万元。”内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人指出,违法成本太低了,实施违法的过程非常短,按照现在的执法环境,很难制止。
据介绍,不管是加高楼层还是挖掘地下室,都是对楼层的破坏,改变房屋结构,改变房屋用途,都可能造成安全隐患。
楼顶同样也有其重要作用,如果发生火灾,还可以跑上去等待救援等,但乱搭乱建后的楼顶便失去了作用。要是遇到地震等特殊情况,后果不堪设想。
“一些市民的法律意识薄弱,也是乱搭乱建现象盛行的原因之一。”内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人说,“我们也定期进行法律宣传,努力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让他们认识到乱搭乱建是违章建筑,是违法行为。”该局负责人说,“上天入地”违章建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由于涉及多个部门的执法问题,需要进行综合整治。
目前的法律法规不少,为什么在执法中却不给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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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困难 : 执法队伍不给力
记者在内江城区转了一圈,除主干道两旁的违章建筑较少外,在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乱搭乱建的现象十分突出。
市中区是老城区,旧房多、建筑拥挤,“上天入地”情况也十分严重,人群构成还更加复杂。
“有关乱搭乱建的投诉太多了,仅上半年就接到市民投诉50多件,我们一件一件地调查,一件一件地回复,每天都来来回回地跑个不停,但效果却不尽人意。”“城监大队”负责人一脸无奈地说,:“我们的执法队伍人员少,年龄偏大,执法的困难可想而知。”
据介绍,内江市“城监大队”自1988年成立至今,由成立时的管理部门变成了现在的执法部门,是全省唯一的“城监大队”,其他城市早已升级“城监支队”。目前内江“城监大队”只有5名执法人员,且年龄都在50岁左右。20多年过去了,内江城区的面积增加了好几倍,但执法队伍却没什么变化。要执法了,才从有关单位临时抽调人员,组成综合执法队,执法结束后便解散。
“有四种违章建筑是必须要拆除的。”“城监大队”工作人员说,一是街道的消防通道,二是有严重安全隐患的,三是严重影响日常生活的,四是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但在上述四种情况的执法中,却是阻力重重。
“城监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遇到“良民”还比较好处理,如内江某中学一位教师,在住宅乱搭乱建,后来他到成都工作,通过做思想工作,这位老师专程回到内江,主动拆除了违章建筑。但不少人根本就不配合工作,不听劝就算了,还对执法人员进行辱骂,让人苦不堪言。
“我们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有的人当面就撕掉了。有的居民不让我们进门,有的人扬言再来打扰,就要放狼狗咬人。”几位执法队员抱怨。
据了解,对于乱搭乱建的现象,执法部门大都是分类分情况进行处理。如正在建设过程中的,会在接到投诉后立即到达现场处置,进行制止并限期拆除或者上报当地政府进行强拆。而对于已经建成的,拆起来的难度就更大了。对那些已经挖掘出来的地下室,执法人员也只能劝阻协调,然后由开发商出钱出力进行回填。
“除南亚风情苑有挖地下室的现象外,以前临江小区、广汇小区也有人挖地下室,后来有人投诉,我们只能进行政策宣传、劝阻和协调。”“房管局”监察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说:“我们没有执法权,已经通知东兴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进行处置,但该局也没有执法队伍,目前还在协调处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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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多方协作 对症下药
几位接受采访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说,要根治“上天入地”顽疾,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好头,为老百姓做好榜样,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单位、各部门要自查自纠,对拒不纠正的,要通过组织的形式进行严肃处理,他们建议:
一、党员、领导干部如果要对房屋进行改造,必须得到所在单位的同意,并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对“上天入地”的领导干部,在内部要进行通报,对外要进行曝光,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街道(乡镇)、社区(村组)地处基层,是辖区居民“上天入地”的监督机构,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媒体举报;
三、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是房屋管理“第一人”,发现“上天入地”的,在第一时间就要去劝说、阻止,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房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氛围。
四、两区政府作为工作主体,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定期开展专项综合治理,集中拆除“上天入地”的违章建筑,加强“杜新除旧”的工作;
五、加强城监执法队伍的建设,改变目前“城监大队”执法队伍薄弱的现状,使其与内江建设大城市的发展节奏相适应。(完)易平 张铮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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