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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教育局四举措治理“乱收费”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9-24

    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泸州市叙永县教育局落实“四项措施”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

    加强领导责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制度。开学初教育局与中小学校长签定《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使校长知道乱收费是一根“带电”的高压线,同时,中心校与下属村完小,学校与教师层层建立治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上下合力,齐抓共管,保证不出现问题。

    严格收费程序。“四个必须”严格收费程序,即学校收费必须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必须张榜公布;收费管理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

    明确收费项目。教育局下发文件,“五严禁”明确收费项目:一是严禁学校或教师以各种名目收取学生赞助费、选校费等任何形式的乱收费;二是严禁学校或教师举办面向学生的各种有偿培训、有偿补课;三是严禁学校或教师向学生推荐或变相推荐任何教辅资料;四是严禁其他部门、团体和个人在校内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五是严禁学校违规招生。

    加大督查力度。坚持收费公开,畅通渠道,强化监督,督促学校建立固定收费公示栏和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学校收费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对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监督。为了加强收费资金的管理,合理使用,教育局还将开学检查与平时抽查相结合,对存在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乱收费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对乱办班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完)叙永县教育局  谢琳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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