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10-15
近一段时间以来,“收入公开”成为使用频率相当高的一个词汇。在“表哥”、“表叔”、“房叔”相继被曝光后,人们对官员收入的关注热情空前高涨。今年4月上海交大研究生雷闯申请公开中央53个部门部长工资,9月湖北三峡大学学生刘艳峰,申请公开陕西省安监局“微笑”局长杨达才工资,10月重庆工商大学大二学生杨璠申请公开福建省交通厅厅长李德金2011年工资总和,本月10日南京邮电大学大二学生段国超申请公开城管番禺分局政委蔡彬2011年的工资总和……每一次申请都会引来各媒体一片哗然。
从以学生为代表的社会各界对官员收入高度关注的现象中我们不难看出很多人都有一种思想倾向:你手中掌握着权力,就理应接受公众的监督,理应把一切都暴露与公众的视野当中,当然也包括收入。这样的想法不是没有道理的,一些地区也确实将当地政府官员的收入“晒”了出来,至于“晒”的效果暂且不作评论,但就“收入公开”这种监督方式,笔者觉得有两点值得思考。
一是“收入”的具体含义是指什么。官员也是人,所以官员的收入至少也应该是属于个人收入的范畴的。而个人收入的定义是:个人从各种途径所获得的收入的总和,包括工资、租金收入、股利股息、社会福利、赠予等所收取得来的收入。如果这里的“收入”仅仅是指工资的话,较为容易操作,但如果是涵盖所有的收入的话,恐怕就很难作出准确的统计了,因为其它种类的收入本身就具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
二是“公开”的尺度该怎么把握。万事万物皆有度,“公开”这件事也不例外。官员同时也是一个享受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的公民,按照上一点中对“收入”概念的理解,如果把各项收入毫不保留地公开,也会涉及侵犯隐私权的问题,所以对“公开”尺度的把握也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综上所述,官员“收入公开”能对官员的廉洁自律起到约束的作用,应是一种社会的进步的体现。但是,如何才能运用好这一手段,使之既能满足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政治诉求,又能保护官员的合法权益,让他们更好地为人民服好务还需深思熟虑。(完)作者:罗莹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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