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04-02
近日,宜宾市南溪区司法局对严重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大观籍社区服刑人员陈某实施收监执行。
社区服刑人员陈某因聚众斗殴罪被广东省某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矫正期间,陈某悔罪意识淡薄,纪律观念极差,先后因吸食毒品、不参加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等违规行为受到三次警告处分。陈某仍不收敛自己的行为,今年春节期间连续两晚未请假并无证驾驶汽车到邻近县(区)。
鉴于陈某在矫正期间反复违规、屡教不改、有吸毒史和无证驾驶汽车等行为,存在严重现实社会危害性和再次犯罪的风险,南溪区司法局依法向原判决法院提出了撤销缓刑的建议。在收到法院依法裁定撤销陈某缓刑的裁定书后,南溪区司法局立即成立收监执行小组,严密部署对陈某的收监行动。2019年4月2日,南溪区司法局社矫大队会同公安分局和检察院干警将陈某控制,并送往南溪区看守所暂行收押。
陈某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彰显了南溪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检验了南溪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和开拓性,也给其他社区服刑人员上了一堂深刻的警示课。(权林霞 刘涛)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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