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地区综合性网络门户

泸县司法局:激荡新风今又是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09-14

    泸县司法行政系统创先争优工作本着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大局、服务社会的工作要求,以“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为主题,以“三亮三比三争创”为载体,以“创一流服务、让群众满意”为目标,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分阶段分步骤开展工作,取得了很大的实效。

  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工作任务

  为扎实推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泸县司法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通过本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明确工作任务,并建立了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确保争创活动有效开展。

  坚持分类指导 实现管理创新

  该县司法局结合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整合服务资源、丰富服务内涵、创新服务方式,增强工作实效。今年以来,局领导班子带领各科室负责人多次深入乡村、社区、企业等进行调研督查,对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项工作进行分类指导,做到了管理工作前移和工作载体创新。

  开展专项活动 推进创先争优

  以深入开展“五好班子”和“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为抓手, 围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警民亲”活动,开展“公证业务拓展年”、“律师服务进企业”、“律师服务进社区、进乡村”、“法律援助进万家、便民服务当事人”和案件评查等专项活动,建立公证、律师、法律援助联络点,有效拓宽了证源,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有力推动了创先争优工作向纵深发展。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泸县荣获“全国‘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和“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泸县司法行政系统1人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1人获得“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称号,受到市上表彰的先进集体4个,先进个人3名,受到县上表彰的先进集体4个,先进个人8名,起到了典型示范的作用。

  实行对标定诺 开展“三亮三比三争”活动

  按照县委创先争优活动总体安排,围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积极开展“三亮三比三争”活动。一是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向当事人亮身份、亮承诺、亮形象,设立法律服务栏,公开律师、公证收费标准和监管电话,公开12348法律服务热线,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全面推行***员先锋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将局机关各个科室和司法所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上墙明示,装订成册,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争当法律服务标兵”和“争当优秀公务员”活动。四是创建人民满意服务窗口。在全局提倡比学习、比服务、比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创一流业绩,彰显先锋模范作用。
通过开展“三亮三比三争”活动,促进了机关效能建设,全面提升了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截止目前,公证办理公证事项354件(其中:预约上门公证26件,免费办理农民工外出以及大学生助学贷款公证156件,办理商标使用权、招投标、征地拆迁安置等公证172件);法律援助中心解答群众咨询 526 人次,及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6件,实现了法律援助的“应援尽援”;各调委会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42件,调成1108件,成功率达97%;全县共有59名社区矫正人员顺利解除,回归的156名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95%、安置率达90%,实现了重新违法犯罪率1%以下的目标;组织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82场次,发放法律书籍1000册,各类宣传资料60余种共计15000余份。

  加强对外宣传 提升服务效能

     充分运用司法行政工作简报、报刊、互联网等途径,宣传争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比学赶帮、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今年《泸县司法行政简报》已编辑信息8期,每期30多份,省、市、县新闻媒体、网站、《四川司法》、《四川法制报》等采用130条次,弘扬了主旋律,广泛宣传了该县司法行政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完)泸县司法局  林叔伦

编辑:马骁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