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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乡:四举措确保十八大期间食品卫生安全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10-31

    近日,从泸州市叙永县大石乡食安办获悉,为确保十八大期间食品安全,大石乡采取四项措施,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高度重视十八大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成立了以乡长毛军为组长,副乡长谢沙为副组长,食安办、工商所、农技站、兽医站、卫生院、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了十八大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形成监管合力。  

    认真落实责任制。将专项整治行动具体任务层层分解落实,保证取得实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对十八大期间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如因措施不力,检查不到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坚持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社会投诉举报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受理,认真组织人员进行查处,不得推诿和拖延。做好应急工作部署,对辖区内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高效应对,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和危害。

    搞好食品安全宣传。多渠道、多途径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借助网络、宣传栏、标语等媒介认真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注重宣传各类放心食品,引导正确消费。同时要及时、准确、深入地揭露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完)杜小霞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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