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1-09-16
本次招考,全省计划招考756名乡镇机关公务员,其中成都和泸州招考人数最多,分别为75人。本次招考对象为工作表现好、无不良社会反映,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连续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且获得过县以上表彰的现职人员(此两项职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
报考条件方面,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民族地区报考人员和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可放宽到中专、高中。35周岁以下,获得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可放宽到40周岁。年龄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提出申请,经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意后方可报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时间为10月29日。面试时间为12月23日。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并在三年内取消其报考公务员的资格。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其任职情况、德才表现,任命为科员或办事员职务;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完)姚长寿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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