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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今年招考756名乡镇机关公务员

川南在线2010—2019华西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1-09-16

    2011年我省将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756名。昨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发布了招考简章,招考对象为在基层服务的大学生和优秀村干部,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9月21日-9月27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v.cn)报名。

    本次招考,全省计划招考756名乡镇机关公务员,其中成都和泸州招考人数最多,分别为75人。本次招考对象为工作表现好、无不良社会反映,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连续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且获得过县以上表彰的现职人员(此两项职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

    报考条件方面,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民族地区报考人员和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可放宽到中专、高中。35周岁以下,获得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可放宽到40周岁。年龄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提出申请,经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意后方可报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时间为10月29日。面试时间为12月23日。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并在三年内取消其报考公务员的资格。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其任职情况、德才表现,任命为科员或办事员职务;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完)姚长寿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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