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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男子法院旁听庭审偷拍照 违规被罚1000元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04-22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拍照变得越来越方便、快捷,随手一拍就可记录自己的行程或感悟。可是,泸州男子陈某却没想到自己拍了几张照片却被罚款。怎么回事呢?原来,陈某无视法庭纪律,在旁听庭审时来了个随手拍,被龙马潭区法院罚款1000元。

  4月10日,龙马潭区法院公开审理泸州市首例利用网络开设赌场刑事犯罪案,40余人列席旁听。庭审开始前,书记员依照法定程序宣布了庭审纪律,明确告知旁听人员未经法庭允许不得拍照或录音录像。然而,当庭审进行到法庭调查阶段时,旁听席的陈某利用手机偷拍庭审现场,法警发现后,当即对他的行为予以制止并暂扣其手机。

  陈某擅自对庭审现场进行拍摄,严重违反法庭秩序,龙马潭区法院依法对陈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决定。陈某诚恳悔过,当庭删除照片并缴纳了罚款。

  法官提醒:旁听法院案件庭审的公民同样需要遵守法庭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文雯 刘焱彬)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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