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10-17
近日,我们从泸州市江阳区民政局了解到,目前该区已启动孤儿保障机制,向按程序确定的33名孤儿发放保障补助金28.08万元,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送到每一个孤儿的手中。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对孤儿的关怀和关爱,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切实维护好了孤儿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区孤儿健康成长。补助金将有效解决孤儿的吃、穿、住、医、学等方面存在的困难,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
据悉,此次孤儿补助金从2010年1月起算,按照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补发了2010年1至12月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金。凡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亡或法院宣告其父母死亡(失踪)且未被收养的,均可到所在乡镇街(景区)民政部门申请孤儿生活补助。(完)张定臣 江阳通讯 李盛琴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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