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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芙蓉:“民心工程”不是牟利的幌子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1-12

  广东东莞市东坑镇一项“民心工程”因涉嫌官员入股牟利等诸多违法违规问题,东坑镇公安分局“吴副局长”担纲“业主”的第十栋楼,其开发商的公司注册资金只有5万元。其中作为公司法人代表的“吴副局长”哥哥吴某康,实际注资只有500元,占1%股权。(1月12日《新华网》)

  这位“吴副局长”看来是要走到他仕途的尽头了,借着“民心工程”入股牟取私利,尽然用500元的注册资金来开发建设上千万元的建设工程,笔者认为,这不是什么民心工程,整个就是活生生的“凉心”工程,伤害的是处在生活困难中的广大群众,折射了社会之痛。用“民心工程”做幌子来牟取私利是绝对不允许,13亿老百姓绝对不答应!

  众所周知,民心工程是与老百姓生活紧密相关的政策,通过民心工程改善生活困难的老百姓基本生活环境,提高老百姓的幸福生活的有利措施。可没有想到一些领导干部尽用“民心工程”来富足自己腰包,膨胀自己贪婪,实在为可耻、可诛、可恨!

  这些场景,在最近几年几乎年年都有,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国家拿出资金让地方政府为老百姓办事,本身一件天大的好事,可是我们每次都看到一些干部的眼光并没有放在为民服务身上,而是琢磨怎么从中捞取好处,简直就把民心工程当成自家的“取款机”,惠民资金和民生资源,远远不断被这些官员引进自家保险箱,成为“凉心”是始作俑者。

  如要追究其原因,那深层原因就是其权利基本不受约束,监督制度成为空架。困难群众毕竟是弱势群体,他们的话语显得单薄无力,即使知道看到这些违法行为,也因维权路太艰难,也就作罢。使得这些官员更加肆无忌惮,猖狂无比!

  对待这样的官员,除了加强思想教育以外,还需加强监督制度的建设,给老百姓更多的发言权、知情权、参与权,这样才能及时弥补所存在的漏洞,及时制止贪腐行为,及时挽回国家财产损失,不能再让“民心工程“成为官员牟利的幌子,那将不是“民心”,而是失心!得民心得天下,失民心失天下!(作者:泸州市纳溪区安富街道办事处 蒋芙蓉)

编辑:邱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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