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3-25
“小姑娘,你是学校的骄傲,也是社会的骄傲!”
3月23日,自贡市公安局自流井区分局东兴寺派出所的民警来到自贡市第二十八中学校,向初二(6)班学生艾露露夸赞道。
为什么民警专程来到学校表扬艾露露?原来,小姑娘前不久救下了一名跳河的轻生男子。
事件回顾
3月19日晚,冷风飕飕,散步的市民较往日明显减少。13岁的艾露露独自一人沿着釜溪河交通路段散步,走到解放桥立交桥附近,她觉察到了异样。
“我看到一个成年男子倚靠着栏杆,一直往水里看,一开始我以为他是在找什么东西,但那时天已经黑了,男子又不像是找东西的。后来,他翻过栏杆,准备跳进釜溪河中,这时半个身子已经悬在空中。”看到这里,距离轻生男子10米远的艾露露没有多想,一个箭步冲了过去,用双手将男子扯了回来。
“你先走,别管我。”获救后,男子对艾露露说。
“叔叔,如果你有什么遗憾就去将它补足,如果用这样的方式结束生命,家人该多伤心呀。”艾露露劝解道。
出门时,艾露露没有带手机,无法报警。
“如果有生命在我眼前逝去,我会留下遗憾。”
担心男子再次轻生,艾露露一直蹲在男子身边劝说了1个小时。
直到周围群众报警,派出所民警和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她才离开。
由于救助及时,这名年龄30岁上下的男子生命体征平稳,已无大碍。
救人后,艾露露没有告诉警方自己的姓名,也没有向学校说起救人事迹。直到警方通过她当时穿着的校服慕名来到学校,学校才知道艾露露的救人义举。
据悉,艾露露是班级副班长,平时性格开朗,乐于助人。
艾露露同学,有勇有谋,好样的!
(来源:自贡网)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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