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地区综合性网络门户

纳溪: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玩失踪”,账户被冻后主动现身

万象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5-14

  近日,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顺利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2012年1月27日,白某某与赵某某自愿离婚,婚生女白某由父亲白某某抚养,赵某某从2012年5月起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300元至小孩独立生活止。赵某某在支付了白某第一个月的抚养费300元后便未再继续履行抚养义务,因多次电话催促无果,白某某遂向纳溪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赵某某玩起了“失踪”,执行干警一直无法与其取得联系。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执行干警查询到赵某某名下银行账户内有部分可供执行的财产后,依法对该账户进行了冻结。“法官,你怎么能冻结我的银行账户啊?”得知账户被冻结的赵某某着急忙慌地赶到执行局求助。见到承办法官,赵某某大倒苦水,称其在村里每年都有分红,那些钱一直都由白某某代领了的,自认为用那些钱就冲抵抚养费了,“哪里想到他还跑来申请强制执行我!”

  面对情绪激动的赵某某,承办法官耐心安抚其情绪,认真倾听后,语重心长地对其说:“从你们离婚到现在,白某已经成年了,这么多年的时光,你关心过孩子没有?再者,你所说的分红被代领与你支付抚养费是两码事,如果你觉得不妥或者有意见,你可以另行起诉白某某退还,但不能以此为借口拒付抚养费,你听明白了吗?”听了法官一针见血的话,赵某某瞬间红了脸:“我们之间积怨已久,不是一两句话讲的清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解除,离异双方亦不能因彼此矛盾而耽误履行抚养义务,抚养不仅是物质上的帮扶,还有精神上的关怀呵护!”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劝说,赵某某最终被感化,称自己可以支付,但没有能力全部履行,希望可以和白某某、白某见面商谈。

  考虑到强制执行不仅不利于缓和双方的矛盾,也会对孩子的心灵造成一定影响,不利于母女感情修复,承办法官决定采取沟通劝解的方式。白某某因赵某某这么多年来拒付抚养费,心生怨恨,一开始态度十分强硬,称赵某某如果不立即履行的话,坚决要求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承办法官遂从法、理、情多个角度进行劝说,告知白某某:“如果采取强制措施,可能不是该案件最好的解决办法,你俩婚姻破裂已经对孩子身心造成伤害了,赵某某毕竟是孩子的母亲,如果采取强制手段恐怕会对孩子产生二次伤害。赵某某目前也是有难处一次性拿不出这么多钱,她既然已经同意了,咱们也让一步,共同给孩子营造一个美好的成长环境。”经过承办法官设身处地的劝解,白某某最终同意作出让步,扣除代领的赵某某的年终分红3400元,赵某某仅需支付白某抚养费28700元,赵某某也向孩子表达了自己的歉疚,得到了白某的谅解,该案圆满执结。

  家事无小事,处理不适当可能后续会引发更多的矛盾。作为承办抚养费纠纷案件的执行法官不仅需要从法律方面着手,更要从亲情、伦理、心理等多方面寻找切入点化解家事纠纷,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维护社会的安宁与稳定。(谢雅琴)

编辑:李永鑫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