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8-07
“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广告霸屏时代,一旦把关不严,踩线踏雷,后果很严重。
近日,群众向泸州市纳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某餐馆涉嫌使用国徽进行宣传。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该餐馆招牌上的厨师半人像左胸确有国徽图案。
经了解,印制国徽图案的厨师服装为餐馆经营业主刘某的师傅所赠,刘某以身着厨师服的照片作为形像推广。
刘某在餐馆宣传中使用国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一款:“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的规定,纳溪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刘某立即改正,案件正在调查之中。(来源:纳溪区市场监管局)
编辑:肖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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