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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性侵留守儿童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万象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11-27

11月25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严重性侵留守儿童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曹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俊担任审判长,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孝勇出庭支持公诉。

泸州市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性侵留守儿童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图1)

泸州市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性侵留守儿童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图2)

泸州市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性侵留守儿童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图3)

案件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召开庭前会议、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举证质证、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合议庭评议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曹某某主观恶性大,犯罪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极坏,依法应当予以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泸州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始终坚持“未成年人权益双向保护”理念,落实“特殊优先”保护原则,遵循“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给予涉诉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创新“三结合”工作机制,推行家事审判“1+2”改革新模式,探索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成立全国首个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将关爱延伸与审判工作有机结合,着力助推泸州地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常态化,努力打造西南偏远地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泸州模式。泸州中院少审庭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 (来源:泸州中院)

编辑:肖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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