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6-16
近日,泸州市龙马潭区小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对辖区燃气餐饮用户进行安全检查中发现,小市街道沱江路四段一餐饮店业主高某拒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拒不整改燃气安全隐患。

经小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调查取证,对高某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6月16日,执法人员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高某手中,并依法采取暂停供气措施。

为扎实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今年以来,小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持续强化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非居民和居民用户进行分类摸排,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控,同步开展拉网式燃气安全隐患整改,确保不漏一户,不留一处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已整改居民用户燃气安全隐患1860户,非居民用户燃气安全隐患44户。
下一步,小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落实执法人员责任包保,强化查漏补缺,逐步健全完善规范使用燃气的长效安全监管机制,全面推进非居民用户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实现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燃气报警装置安装率100%,非居民用户安装率达96%,确保辖区内燃气安全无事故。(刘旭)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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