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8-26
8月22日,自贡市荣县东佳镇居民阮某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故意隐瞒行程,被荣县公安局行政处罚。
据荣县公安消息,违法人员阮某某(36岁,东佳镇人)8月10日从西藏那曲乘列车,于8月12日早上到达成都火车北站,下午7时许,阮某某搭乘拼车回到荣县,后在西门桥附近一招待所登记扫码(此时为绿码)住宿。
登记后,阮某某到后山一网吧上网,8月13日凌晨0时许,阮某某回到旅店休息。
凌晨2点,阮某某接到成都市疾控中心电话通知,称其从西藏回川的列车一车厢有一例新冠阳性患者,让其回家后报备,接受当地政府的安排。
8月13日早上,阮某某起床发现行程码变成了黄码,就回到新桥镇其叔叔(无人居住)家中,未向任何村居报备。
期间,荣县公安局新桥派出所、县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多次打电话询问其行程和具体位置,阮某某都没有如实陈述,却告知工作人员是从成都乘坐拼车直接回的新桥。
当日,阮某某被接到长山镇隔离点集中隔离。
(来源:自贡网综合荣县公安、健康自贡)
编辑:李永鑫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