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02-16
2月15日,记者从宜宾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翠屏区市场监管局近日查处了一起公司无资质在微信群销售“新冠抗原试剂”案,涉案金额高达4万余元。

2023年1月,宜宾市翠屏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某公司在微信群售卖新冠抗原试剂,执法人员高度重视,立即联合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开展调查。
经查,该公司负责人通过其建立的270人的微信群对外销售抗原检测试剂,且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经营许可证明,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经过摸排很快锁定了违法行为人的身份和住址,抓获违法行为人两名,目前该案件已由宜宾市翠屏区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处。

“春雷行动2023”以来,宜宾市翠屏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广大市民用药用械安全。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通过合法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并保留相关票据,市民如发现非法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在“新十条”颁布之后,社区防疫和核酸检测变成了精准防控、科学防疫、适当放开。然而,一些人却利用“放开”钻空子,趁机开始在朋友圈销售抗原试剂检测盒和退烧药等各类药品,甚至不乏有人低买高卖,还有人因此上当受骗。
法官说法:
企业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主体,且必须获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个人不能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包括第二类)经营活动,个人在朋友圈等网络平台销售新冠抗原试剂盒是违法行为!
如果个人销售的抗原试剂检测又是假冒伪劣产品的话,或者是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而且销售金额较大的,那么还会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法官提醒:
广大经营者请严格履行社会责任,依法合规诚信经营,严禁哄抬价格。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价格违法线索,留好相关票据,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来源:宜人宜宾app 记者 邹玉艳 勾丽蓉)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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