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02-24
恋爱期间,有的情侣因发生矛盾,做出一些冲动的举动,这是万万不可取的。
近日,合江县人民法院临港法庭受理了一起因恋爱分手引发的财物损害赔偿纠纷。
恋爱分手,女生一气之下销毁男生游戏装备
原告(男)与被告(女)原是恋爱关系。恋爱期间,两人经常一起玩一款网络游戏,被告便知道原告的游戏账号和密码。
双方因发生矛盾分手,被告一气之下擅自登录原告的游戏账号,将账号内的专属游戏装备等销毁。
原告认为,“自己的游戏账号、游戏装备等价值不菲”,被告擅自销毁理应赔偿其损失。为此起诉到合江县人民法院临港法庭,要求被告赔偿原告15000元。

诉前调解,女生赔偿男生2000元
合江县人民法院临港法庭受理后,委托驻庭人民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与调解员联合向被告释法明理,告知其网络游戏账户属于虚拟财产,同样受法律保护。被告故意损害原告的游戏账户,应当赔偿原告的损失。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赔偿原告损失2000元,并当庭兑现。

普法提示:
网络游戏账户属于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游戏装备等虚拟财产在本质上与有形财产无异,具有财产的属性,故意损害他人的财产根据不同的情形,需要承担不同的责任,重则还有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来源:合江法院)
编辑:李永鑫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