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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袋大脖子粗,夜间作案!警察放了还喊快跑……

万象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06-03

它头大颈粗、耳小眼小

前后肢5指、爪发达

身体呈现黑白两色混杂

一般长不超过200mm

喜欢穴居

主要在夜间活动!

主要以小动物为食

也吃玉米、小麦、花生等农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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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18时许

泸县福集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

其家中有一只野生动物

不知道是不是保护动物

需要民警到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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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民警现场查明:

5月31日晚因下大雨

怀疑这“家伙”的洞穴垮塌

被路过的几名群众看见后

合力“捡”回家

拿出吃的款待……

民警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

确认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猪獾

经过检查

未发现猪獾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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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

民警将猪獾带到山间

在当地群众见证下

共同放归野外

“或许,他的妻子孩子

还在家里等他呢……”

快回家吧~

这应该是最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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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野生动物受法律保护

不能私自饲养和非法捕杀

如遇野生动物需要救助

应及时救助或者报警求助

普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这谁顶得住啊?

遇到“它们”,必须“放了”!

(来源:平安泸州)

编辑:肖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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