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08-09
8月8日,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发布一则执行悬赏公告,详情如下:
执行悬赏公告
执行案号:(2023)川1011执921号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高某与被执行人谢松挺股权转让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谢松挺未能履行偿还股权转让款35万元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悬赏人:谢松挺,男,2001年8月26日出生,汉族,内江市东兴区人,住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龙凼街37号,公民身份号码:51101120010826****。
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被悬赏人谢松挺的财产线索举报,凡向本院举报(除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外)被悬赏人的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予举报人悬赏金奖励。
举报期限:2023年8月15日至依法执行完毕时止,若案件依法执行完毕结案,本悬赏自执行完毕时失效。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等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832-2210937,13508055071(胡法官)
本院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段366号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2023年8月8日
(来源: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编辑:游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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