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08-21
汽车没有任何损伤车内财物却不翼而飞?不砸车、不撬窗而是拉车门“开盲盒”若粗心大意,未将车门上锁无形之中会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
2023年8月11日11时许,江阳区公安分局黄舣派出所接群众王先生报警称:自己将小型汽车停放于黄舣镇路边某停车位中,准备驾车离开时发现车内有被翻动的痕迹,放置于车辆副驾驶储物箱内的400余元现金及9包某品牌香烟被盗。

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通过调取周边监控视频,成功锁定违法行为人蔡某。从视频中我们发现,蔡某光着膀子,沿途拉动停靠在路边车辆的车门。

终于,王先生的车门被其拉开,一顿操作后,蔡某便拿着车内的现金和香烟,扬长而去。

8月11日晚,民警在开展夏夜治安巡查宣防第二次集中统一行动时,在黄舣镇某网吧发现一名男子,在见到民警后更是神色慌张,而男子的衣着、长相都与蔡某相似。经进一步调查询问,蔡某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民警立即将其带回派出进一步调查。

经查,王某今年22岁,没有收入来源,长期在网吧内吃住。事发当天,他经过该路段时,看到路边停靠的车辆,便想碰碰运气,通过拉车门的形式盗窃车内财物。

目前,违法行为人蔡某因盗窃已被江阳警方依法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 :平安江阳)
编辑:游江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