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11-03
10月30日,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对胡某辉、黄某、李某才等21名被告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判定胡某辉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七万元,另外14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十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余6名被告人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相应刑罚。

经法院审理查明,赵某(在逃)刑满释放后,先后聚集胡某辉、黄某、陈某等人在自贡、成都多地开设赌场敛财,逐步壮大经济实力。在开设赌场过程中,为赌场利益实施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之后陆续网罗杨某柏等刑满释放人员和李某才等其他社会人员10余人,长期在自流井区、大安区及内江市等地继续以“关盘盘”“赌博机”“押红黑”等形式开设赌场10余处,同时该组织还肆意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并插手民间纠纷,攫取经济利益1000余万元。
该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26起,造成1名组织成员死亡、1名被害人轻伤、10余名被害人受伤的后果,在自贡地区地下赌场行业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影响恶劣。
(来源:自贡网)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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