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11-21
为维护泸州市出租汽车经营秩序
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11月18日
泸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泸州市公安局出租汽车警务工作站
对主城区各网约车平台公司
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

会议通报了个别网约车平台公司张贴标识不规范,违规派单、巡游揽客、站外揽客、超越许可区域经营,企业对驾驶员资格审核不严,线下管理服务人员不足,未按规定上传网约车营运信息等问题。对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和细则等法规进行了宣讲,并解答了网约车平台公司就经营活动中有关问题的提问。

会议要求:
一是网约车平台公司要针对上述问题,立即开展行业自查自纠,举一反三,立行立改。
二是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维护行业稳定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网约车经营活动。
三是认真组织从业人员集中学习,提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
四是建立健全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加强网约车平台网约功能的管理和使用,规范经营业务服务,确保行业合法经营,诚实守信,营造行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会议强调:
严禁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开展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严禁巡游揽客,不得超越平台经营业务范围运行,严禁网约车进行班线运输,不得粘贴出租汽车专用标识,严禁发放揽客名片和电话预约。若经告诫后,仍继续在泸州市从事违规经营活动,将依据法律法规予以严惩,绝不手软。(来源:泸州运管)
编辑:邱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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