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6-04-04
广大畜禽养殖场(户)、从业人员:
二季度处于春夏交接之际,气温逐步回升、降水增多,且清明、“五一”假期相继来临,各类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畜牧行业生产节奏加快,尤其是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置环节,受季节特点影响,安全风险交织叠加,易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结合行业实际,重点围绕畜禽粪污收集池,就二季度安全生产风险及防范措施提醒如下:
一、安全风险
(一)畜禽粪污收集池核心风险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突出:二季度气温回升,畜禽粪污发酵速度加快,收集池内易积聚硫化氢、氨气等有毒有害气体,其中硫化氢浓度超过10mg/m³会对人体造成伤害,超过1390mg/m³可导致人员瞬间猝死;同时发酵消耗大量氧气,当含氧量低于17%时会造成呼吸困难,低于9%时短时间内可导致人员失去知觉甚至死亡。此外,粪污厌氧发酵产生的甲烷,在池内积聚浓度达到5%至15%时,遇明火或静电极易发生爆炸。如未按规范开展通风、气体检测,擅自进入池内清掏、检修,或盲目施救,易引发中毒、缺氧窒息、爆炸等事故,且此类事故往往造成群死群伤,后果严重。
池体结构安全隐患加剧:二季度降水增多,雨水冲刷、浸泡易导致粪污收集池池壁、池底出现裂缝、渗漏,甚至发生坍塌;部分老旧收集池未定期检修维护,加之粪污长期浸泡腐蚀,结构强度下降,坍塌风险进一步提升。同时,部分养殖主体违规加高池体、超量贮存粪污,或在池体周边堆放重物、违规施工,易加剧池体负荷,诱发坍塌事故,可能造成人员掩埋、设备损毁等后果。
物理伤害风险多发:粪污收集池多为敞口或半封闭结构,二季度作业频次增加,人员在池边操作时,易因地面湿滑、防护缺失发生坠落,或不慎坠入池中导致淹溺;部分收集池配套的排污泵、固液分离机等设备,因使用频繁、维护不及时,运转时易对作业人员造成机械伤害。此外,池体盖板松动、覆盖物破损,未设置防护围栏,易导致无关人员误入,引发安全事故。
用电及配套设施安全隐患:粪污收集、输送过程中需使用水泵、搅拌器等电气设备,二季度降水多、空气湿度大,电气设备易受潮、短路,引发触电事故;部分养殖主体未按规范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或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进一步加大触电风险。同时,部分收集池未配备有效的通风设备,或通风设备故障未及时维修,无法及时排出池内有毒有害气体,加剧安全隐患。
(二)行业关联风险
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二季度养殖生产繁忙,部分养殖主体为赶进度、降成本,忽视安全生产管理,未对从业人员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应急处置等安全培训,从业人员对粪污收集池的风险认知不足,操作不规范,如未佩戴防护用品、违规动火作业等,易引发安全事故。同时,假期期间人员流动大,新老员工更替频繁,未及时开展岗前安全交底,进一步提升风险隐患。
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多数小型养殖主体未制定针对粪污收集池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未配备空气呼吸器、安全绳、防毒面具等应急救援物资,或应急物资过期、损坏等无法正常使用;从业人员不熟悉应急处置流程,发生中毒、坍塌等事故时,盲目施救,易导致事故扩大蔓延,造成二次伤害。
极端天气引发次生风险:二季度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频发,雷电易击中粪污收集池配套电气设备,引发触电、火灾事故;大风天气可能掀翻池体盖板、损毁防护设施,导致粪污泄漏,同时可能引发池体坍塌;暴雨天气易导致粪污收集池满溢,粪污泄漏后可能引发环境污染,若泄漏的粪污发酵产生有毒气体,还会进一步扩大安全风险范围。
二、防范措施及建议
(一)强化养殖企业(场、户)主体责任落实
养殖企业(场、户)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养殖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养殖主体、粪污处置企业要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物资配备,定期开展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能够正常使用。明确专人负责粪污收集池及相关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整改,确保隐患动态清零。
常态化做好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养殖主体要行动起来,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重点围绕畜禽粪污收集池有限空间作业、应急处置、电气安全、池体维护等内容,对从业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案例警示等方式,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重点强调盲目施救的危害,规范应急处置流程。针对新老员工更替特点,及时开展岗前安全交底,明确作业现场危险状况、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方法,确保从业人员熟练掌握相关知识技能。
(二)强化畜禽粪污收集池安全管控
严格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管理: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作业前必须采用机械通风方式对收集池进行充分通风,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通风后使用便携式气体检测设备,重点检测硫化氢、氨气、甲烷、氧气等气体浓度,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安排2人及以上专人现场监护,监护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保持与作业人员的实时沟通;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空气呼吸器、安全绳、安全帽等防护用品,严禁在池内使用明火、静电设备,严禁违规吸烟。严禁未经培训、未佩戴防护用品的人员进入池内作业,严禁盲目施救,一旦发生事故,监护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拨打119、120寻求专业救援,严禁擅自进入池内救人。
加强池体结构安全排查整治:各养殖主体要定期对粪污收集池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池壁、池底是否存在裂缝、渗漏、腐蚀等情况,池体盖板、防护围栏是否完好,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使用,设置警示标识,限期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严禁违规加高池体、超量贮存粪污,严禁在池体周边堆放重物、违规施工;新建、改建、扩建粪污收集池,必须同步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确保池体结构符合安全标准,配套建设防护围栏、盖板等安全设施,大型养殖企业可在池体周边安装监控、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等设备,提升防控能力。
规范用电及配套设施管理:粪污收集池配套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防潮标准,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定期对电气线路、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及时更换老化、破损线路和设备,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作业时避免电气设备接触粪污,雨天尽量停止户外电气作业,防止触电事故发生。定期检查通风设备运行情况,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及时排出池内有毒有害气体;配备足够的应急照明设备,确保突发情况下作业人员能够安全撤离。
(三)强化应急处置与极端天气防范
完善应急预案与应急演练:各养殖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救援人员职责、应急救援流程和物资调配方案,重点完善粪污收集池中毒、窒息、坍塌、爆炸等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快速响应、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督促养殖主体留存当地急救中心、消防部门联系方式,确保突发情况能够及时获取专业救援支持。
做好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雷雨、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准备,及时加固粪污收集池盖板、防护围栏等设施,关闭电气设备电源,防止雷电击中设备引发触电、火灾事故。暴雨天气前,提前排空粪污收集池部分粪污,预留应急容量,防止粪污满溢泄漏;雨后及时排查池体结构、电气设备等情况,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大风天气期间,停止粪污收集池作业,禁止人员靠近池体,防止盖板坠落、池体坍塌造成伤害。
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日
(信息来源:泸州农业农村)
编辑:肖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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