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12-21
据悉,下月泸州将建立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农产品生产主体如果使用违禁物质或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伪造或冒用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将被列入“黑名单”,有关部门将采取通报、约谈、降低纳税信用评价等级等惩戒措施。(完)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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