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12-26
为进一步规范当前泸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和全市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加快泸州教育实现内涵发展和优质均衡发展。日前,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
《通知》中提出:要严格体育课程、美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开齐开足上好体育、音乐、美术、书法等课程。不得随意挤占体育课,要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结合地方文化设立艺术特色课程,帮助学生学会1至2项艺术技能、会唱主旋律歌曲;还要积极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
《通知》还对社会关注的作业问题提出要求。要求科学设计作业内容,提倡分层布置作业。原则上,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教师不得向学生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意见》特别明确了作业批改问题,作业批改必须由教师完成,不得让家长和学生代批作业。
《意见》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省教育厅对义务教育提出的相关要求。旨在进一步强化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进一步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把义务教育的发展重心从“育分”转向“育人”,促进泸州市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完)
编辑:肖昂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