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1-10
1月8日,泸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泸州市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的通知》。
经省上预测研判,预计1月12-16日川南部分城市有轻度至中度污染风险,个别城市有短时重度污染风险。根据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的提示函》(川污防攻坚办〔2021〕2号),现决定从2021年1月11日0时起,泸州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重污染天气来袭,建议大家这样做:
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
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体育课及户外活动;
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户外作业者应开展防护;
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
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节约用电。(来源: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
编辑:肖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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