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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两名干部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2-22

翠屏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李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翠屏区委批准,翠屏区纪委对翠屏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李勇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经宜宾市监委指定管辖,兴文县监委对李勇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李勇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招投标、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李勇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翠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勇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兴文县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珙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民事审判庭原庭长汪权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珙县县委批准,珙县纪委监委对珙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民事审判庭原庭长汪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汪权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

  汪权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珙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汪权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翠屏区纪委监委、珙县纪委监委)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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